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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勵企業在經濟特區內設立自貿區。同時重申,進駐條件和規定較之前比更加簡便。
泰海關廳廳長谷理透露稱,為了加快進駐經濟特區企業設立自貿區工作,該廳已經就有關條件和規定進行了很大調整,較之前相比更加簡便。相信能夠吸引更多的企業進駐設廠。
調整後,要求申請設立自貿區的企業僅限在經濟特區內,同時,申請項目要求是政府公佈的10大優先目標發展工業,如創新工業、高新電子以及新超級產業,如航空、機器人、保健、生物科技等。
此外,經濟特區內入駐企業等級註冊資本限定,從之前的5000萬銖降至1000萬銖。
至於經濟特區進展情況方面,部分區域仍存在遲緩的情況,但總體來看都有很大的進展。比如泰馬色刀口岸1000萊經濟特區土地開發工作已經啟動,目前正在洽談承建方問題。
而美索口岸正在和當地村民協商有關補貼方案。東部經濟特區進展相對緩慢,因為需要和柬埔寨就有關問題進行磋商,企業入駐該經濟特區後將採用無文件系統,企業生產、出口、產品進口都將和海關廳系統實現對接。
總之,為了鼓勵企業入駐經濟特區並設立自貿區,政府方面已經簡化了很多入駐條件和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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